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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獎項
項目
名額
抽獎日期
新春雞鳴如意金: 10萬元新光三越百貨禮券
1 2017年01月20日
雞祥如意最潮禮: iPhone 7
1 2016年12月29日
大吉大利團圓金: 2萬元新光三越百貨禮券
3 2016年11月17日
2016年12月15日
2017年01月12日
萬元購物金: 1萬元新光三越百貨禮券
6 2016年11月17日
2016年12月01日
2016年12月15日
2016年12月29日
2017年01月12日
2017年01月20日
溫馨出遊禮: 飯店住宿券一晚(雙人房)
6 幸福團圓禮: 王品牛排餐券4人份
6 歡喜同樂禮: 威秀電影票2張
180 吉祥紅包金: $500 便利商店商品卡
240 如意紅包金: $200 便利商店商品卡
360
2倍中獎機率:
如果寄回的點數同時包含康寶雞粉、康寶濃縮鮮雞汁、康寶鰹魚粉全部3支品項,抽獎機會再乘兩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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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獎名單公佈日期
日期
2016年11月23日
公佈第一波中獎人名單
2016年12月07日
公佈第二波中獎人名單
2016年12月21日
公佈第三波中獎人名單
2017年01月04日
公佈第四波中獎人名單
2017年01月18日
公佈第五波中獎人名單
2017年01月25日
公佈第六波中獎人名單
貼心提醒:
郵寄積分卡郵戳截止日期為2017年1月16日,建議使用『康寶集點拿獎APP』入點,即時享有抽獎機會!
注意事項:
1. 得獎名單將公布於本活動網站:www.unileverfoodsolutions.tw。
2.『金雞報喜分享獎』將在得獎名單公布後,以臉書Facebook私訊方式聯絡得獎者,請得獎者注意Facebook訊息,並回覆得獎者個人資料,若於公布得獎後二週內未回覆本公司,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3. 萬元購物金與iPhone 7獎項於中獎名單公布後1週內,由專人聯絡交送事宜;剩餘獎品,將依得獎者於集點拿獎活動登記之姓名、電話與地址作為領獎資料,於中獎名單公布且確認得獎者提供完整無誤之領獎資料後1週內,以掛號寄出。如因得獎者更改領獎資料未通知本公司,致無法於公布得獎後二週內連繫上得獎者,視同得獎者放棄得獎權利。
4.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為新台幣20,010元以上者,得獎之本國人及本年度居留、停留滿183天之外國人或大陸人士依法需自付10%機會中獎稅額;得獎之本年度居留、停留未滿183天之外國人或大陸人士,不論獎項價值多寡,均需繳交20%機會中獎稅額,本公司將開立扣繳憑單給得獎者。獎項價值為新台幣1,001元以上、未滿新台幣20,010元者,本公司將開立免扣繳憑單給得獎之本國人及本年度居留、停留滿183天之外國人或大陸人士。
5. 如得獎者未滿20歲,必須經由法定代理人同意並簽署同意書方能領取,且需提供戶口名簿影本備查。
6.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方式、活動辦法、注意事項及特別聲明(包括但不限於上傳照片及著作權說明)、聯合利華隱私保護原則之規範。如有違反前述任一內容之情事,本公司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採取法律途徑。
7. 如有任何因個人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性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8. 本活動獎品寄送地區僅限台灣地區(包含本島及金門、澎湖、馬祖等臺灣外島),恕無法寄送至前述地區以外之海外地區。
9. 得獎資格須經本公司查驗合格方為有效,一切查驗標準以本公司為準,並為唯一憑據。
10. 本活動僅限於設籍在臺灣本島及金門、澎湖、馬祖等臺灣外島地區者參加。
11. 本公司有權隨時查驗所有本活動參加者分數之正確性與真實性,拒絕配合之參加者即喪失抽獎資格。
12. 一旦發現有蓄意攻擊本活動相關網站或本活動之程式、或有使用該等程式之參加者、或以任何方式擾亂本活動公平原則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以任何方式導致系統異常或竄改網站程式機制而影響活動結果),本公司有權取消該參加者之參加紀錄與抽獎資格。因此得獎者,其得獎無效,並應將其所得獎項返還予本公司。
13.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得獎資格,且如有致生損害於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本公司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4.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本公司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且不須做出任何事前之通知。
15.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本公司保留及擁有本活動所有內容刊登之權利。
16. 本公司保有最後得獎資格審核與變更等值贈品之權利。
17. 本活動獎項以本公司規劃的獎品為準,得獎資格不得轉讓他人,所有獎品以實物為準,得獎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本公司更換贈品或折換現金。
18. 所有偽造之資料、未於時間內回覆或未依本活動辦法填寫之個人資訊,皆視為該參加者放棄得獎權利,本公司不再進行候補得獎者的抽選。
19. 本公司、經銷商、相關配合廠商、廣告公司及前述公司所屬員工皆不得參加本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