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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9月25日宣布啟動食用油脂工廠及罐頭食品工廠HACCP稽查專案,會同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公告範圍內容進行稽查及抽驗,以確保業者自主管理,

食藥署表示,此次食用油及罐頭工廠稽查重點,將鎖定業者是否做好全程管理原料、材料驗收、加工、製造、貯存及運送等,另確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食品業者登錄、標示、追溯追蹤系統、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強制檢驗及食品添加物管理等落實情形。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並符合食安法規定,如GHP與HACCP不符規定,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可依法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依食安法第44條第1項罰鍰裁罰標準,裁量受處罰者違規次數等加權嚴懲。 

 

圖片—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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