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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議題一直是大家關注焦點,不少平台也都會針對食安問題發表檢驗結果,但錯誤的謠言也常常掀起民眾一陣恐慌。

食藥署規定,未來各界要提供檢驗結果時,必須同時提供「檢驗方法、檢驗單位和結果判讀依據」三大資訊。

雖然《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未對此訂定罰則,但若發表的訊息引起社會恐慌,則可要求該單位限時提供相關資料,拒絕提供者仍可以《行政執行法》罰5000~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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