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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於2014年起強制規定,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大宗民生物資例如油品、麵粉、醬油等食品業者,除自行檢驗原料及半成品外,需經過第三方公正單位驗證;食藥署統計,制度推行至今已有618家業者完成驗證,但仍有30家未通過驗證,包括部分罐頭工廠,已函請地方衛生局追蹤,若未在期限內改善,將依法開罰。

通過驗證的食品業者必須接受定期及不定期追蹤查驗,並在2年後重新辦理驗證,才能維持驗證資格;採購前可先用手機掃瞄印有QR Code的證明書,連結到食藥署網站,查詢通過驗證的食品類別等資訊,讓消費者吃得安心。

 

相關報導:

聯合新聞網:

食藥署第二級品管驗證 逾30間食品業者不合格

自由時報:

大宗食品驗證 還有30家沒做

東森健康雲:

食品業者收服消費者的「帶碼證明書」 618家拿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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